本文是学习GB-T 19126-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座椅系统 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低速货车座椅系统(以下简称座椅)的技术要求、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低速货车的座椅及其固定装置。三轮汽车可参照执行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折叠式的附加座椅、侧向座椅及不符合座椅定义要求的简易座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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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1563 汽车 H 点确定程序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座 椅 seat
座垫和靠背由骨架连为一体并可从车身整体卸下的座椅总成。
3.2
调节装置 adjustment system
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坐姿态的装置。该装置一般包括纵向位置调节、垂直
位置调节和角度调节功能。
3.3
限位装置 limiting device
在折叠座椅、铰接式可翻转座椅上限制或调节座椅或靠背向前翻转的装置。
3.4
座椅质心 center of mass in seat
座椅高度和角度处于设计基准位置时的座椅总成的质心。
3.5
头 枕 head restraint
用于限制成年乘员头部相对于其躯干后移,以减轻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程度的
装置。
3.6
折叠座椅 collapsible seat
靠背、座垫铰接并可以折叠在一起的座椅。
GB/T 19126—2015
3.7
铰接式可翻转座椅 hinged seat
靠背和座垫总成相对车身可翻转的座椅。
4.1 座椅应牢固地固定在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上。
4.2 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,乘坐舒适。
4.3
座椅与后部相邻部件、座椅靠背各面交界不得有剪切和挤压处。座椅调整时,不应有挤压危险。
4.4 可移动的座椅在其使用位置都应能自动锁紧。
4.5
可调式座椅靠背在调节范围内任意位置都应能锁止,且可调式座椅水平(纵向)方向的最小调整量
应为±50 mm。
4.6
所有可翻转座椅或折叠座椅(包括靠背可调节座椅),应装有自锁装置。调节装置和限位装置应便
于操作。
4.7 驾驶人用座椅最大宽度应不小于400 mm, 最大深度应不小于400 mm。
a) 头枕在任何使用位置上,都不应有任何可能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凸起或尖棱。
b)
头枕在座椅或车身构件上的固定方式应保证头枕在试验过程中,由于头型的作用压力,其衬垫
内或头枕与靠背连接处,不得出现刚性的可致伤害的凸起。
5.1
通过座椅质心,分别沿水平方向向前和向后各施加相当于座椅总成质量20倍的力。座椅总成与
车身本体不得分离。对可调式座椅,调节装置在试验中应能使座椅保持原调节位置,在试验后允许失去
调节功能。座椅背面如果有防止座椅后退的结构件时,仅向前加载。
对铰接式可翻转座椅,通过座椅总成质心,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座椅总成质量20倍的力;对
折叠座椅(包括靠背可调节座椅),通过靠背的质心,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靠背质量20倍的力,限
位装置不应自动松脱和损坏。
5.2 当座椅总成承受一个相对于座椅 R 点 (R 点的确定参照 GB/T11563
的规定进行)为373 N ·m
力矩的力时,对前向座椅,该力水平向后,对后向座椅,该力水平向前,座椅骨架不应损坏并且座椅总成
与车身本体不应分离。对可调式座椅,调节装置在试验中应能使座椅保持原调节位置,在试验后允许失
去调节功能。
5.3
折叠座椅(包括靠背可调座椅)、铰接式可翻转座椅承受以下的力,其限位装置不得自动松脱和损
坏。对前向座椅,通过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的质心,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质
量20倍的力,对后向座椅,通过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的质心,沿水平方向向后施加相当于座椅铰接或折
叠部分质量8倍的力。
6.1.1
将座椅按设计要求安装在车身上或模拟车身试验台上。如果座椅上无适当的着力点,允许在试
验项目不涉及的部位局部加强,加强杆的上端固定在同一根水平梁上,另一端固定在座椅调节机构连接
件上尽可能靠前的部位,水平梁高度应与座椅质心高度相同(见图1)。
GB/T 19126—2015
style="width:10.87991in;height:8.06014in" />
图 1
6.1.2
对于装有头枕的座椅,应按实车安装的方式将头枕安装在所装座椅靠背上。
6.2.1 对于第4章,用目测和常规线性尺寸量具进行测量。
6.2.2 把座椅调到设计基准位置测定座椅质量和质心。
6.2.3 进行5
.2要求的试验时,对可调式座椅,应分别将座椅调到最后位置,并将靠背锁止在设计角度
的位置或者与此相当的设计角度位置(见图2)。
style="width:5.67989in;height:5.35326in" />
GB/T 19126—2015
6.2.4 进行5.3要求的试验时,其限位装置应预先固定好(见图3)。
style="width:7.48671in;height:5.95342in" />
图 3
6.2.5
分别按5.1(见图1、图3)、5.2(见图2)、5.3(见图3)的要求逐渐加载到规定值,并在该值上保持
0.2s 以上,加载速度不超过5 mm/mi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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